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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91.060.50 SB Q 71 备案号:37163—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SB/T 10726-2012 木质门修理、更换和退货规范 Repair,replacement and return specification of wood door 2012-08-01发布 2012-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 SB/T10726—2012 目 次 前言 范围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 术语和定义 一般规定 4 基本要求 5 6 修理、更换后的检验 SB/T10726—201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木门窗专业委员会。 本标准主要参加起草单位:国家建筑材料检验检测中心、重庆星星套装门有限责任公司、广东润成 创展木业有限公司、浙江梦天木业有限公司、山东洪涛装饰(工厂化)工程有限公司、重庆美心家美木业 有限公司、黑龙江三和木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黎明文仪家具有限公司、上海安洋木业有限公司、昆 明红塔木业有限公司、湖北永和安门业有限公司、淄博万家园木质防火制品有限公司、北京和玺建筑成 套木作系统有限公司、成都千川木业有限公司、成都新林鸿木业有限公司、山西泰亨木业有限公司、永基 木业(沈阳)制造有限公司、北京忽视木业有限公司、抚顺胜得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广州紫雅木业有限公 司、上海万佳门业有限公司、四川省帝王风木业有限责任公司、沈阳三峰木业有限公司、吴江市金丰木门 厂、北京安居益圆工贸有限公司、吴江市固友木门厂、上海金欧米智能门业发展有限公司、青岛一木实木 门有限公司、营口华美木业有限公司、廊坊华日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大沥树兴木门厂、四川 峨眉山龙马木业有限公司、青岛彬城木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永林、张鹏、刘元新、陈林、关润开、余静渊、陈学钦、鄢忠、胡林彬、帅兵、孟志华、 朱建勇、周仁、张桂生、安钟岩、骆正任、康红、郭豪、毛江、梁铁葳、姜国胜、褚炽炳、余龙、陈连平、于海、 陆建明、尹继超、孙天乐、宋金成、葛炳江、梁玉振、王金闯、曹兴海、龚小民、刘彬。 SB/T10726—2012 木质门修理、更换和退货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用木质门修理、更换和退货的基本要求及修理、更换后的检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用木质门的保修检验,也可作为评价保修质量的依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WB/T1024木质门 3术语和定义 WB/T102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闭合面磨损closedsurfaceattrition 门扇与侧框、门扇与门扇间因留缝间隙过小或变形导致的相互接触而产生的划痕。 3. 2 透光缝transmittanceslit;diaphanousseam 门套未能全部遮挡住门扇而产生的缝隙。 4一般规定 4.1修理规定 符合保修的外观质量问题,以修理为主。作业地点以现场作业为主、返厂作业为辅。 4.2更换规定 保修期内产品如无法修理且符合更换条件的,应予以更换。 4.3退货规定 保修期内产品如无法修理且符合退货条件的,应予以退货。 5基本要求 5.1保修 5.1.1保修期 保修期应自安装竣工之日起(以保修凭证生效日期为准),在正常维护条件下使用或安装竣工后未 1 SB/T10726—2012 使用,保修期为2年。 5.1.2保修范围与非保修范围 5.1.2.11 保修范围 保修范围应包括门套、门扇以及供方提供的门五金 5.1.2.2非保修范围 5.1.2.2.1不 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意外损坏因素造成的产品损坏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5.1.2.2.2销售时已知的瑕疵及由此引发的木门非缺陷性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5.1.2.2.3由于用户方自行选择安装,由此导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5.2更换 供方应为用户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 5.3退货 符合5.5.3的规定,但生产方无法生产同型号产品时,应予以退货。 5.4售后服务执行程序 5.4.1售后服务执行程序是:用户方反映问题→保修方实地勘察→双方协商维修方案→+保修方执行维 修方案→维修结束后维修方回访用户方。 5.4.2售后服务应在用户方反应产品出现问题后48小时内开始执行。 5.4.3若生产方实行代理制,应由其当地经销商组成最初的保修方。 5.4.4若生产方实行直销制,应委派用户方所在地工作人员组成最初的保修方。 5.4.5当最初保修方在3周内未能与用户达成维修方案时,生产方或总代理应在之后1周内派售后服 务人员到现场解决。 5.5产品的修理、更换和退货 5.5.1产品的修理 5.5.1.1保修期内用户方持有效凭证办理修理手续。 5.5.1.2自安装竣工之日起(以保修凭证生效日期为准)两年内(含两年),如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保 修方为用户方提供无偿修理服务。 5.5.1.3自安装峻工之日起(以保修凭证生效日期为准)两年内(含两年),如果产品出现非保修范围的 质量问题,保修方可为用户方提供有偿修理服务。 5.5.1.4自安装竣工之日起(以保修凭证生效日期为准两年后,如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提供售后服 务方为用户方提供有偿修理服务,可按相关规定收取材料费和工时费。 5.5.2产品的更换 5.5.2.1保修期内用户方持有效凭证办理更换手续。 修方在7d内没有上门处理,或因保修方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过60d的,则用户方可以选择更换。更换 时,由保修方免费为用户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 5.5.2.3在保修期内,同一问题修理3次,仍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凭保修方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 2 SB/T10726—2012 用户方可以选择更换。更换时,由保修方免费为用户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 5.5.3产品的退货 5.5.3.1 保修期内用户方持有效凭证办理退货手续。 5.5.3.2自安装峻工之日起(以保修凭证生效日期为准)7d内(含7d),如果产品出现不能正常使用 且不能维修的质量问题,用户方可以选择退货。 5.5.3.3在保修期内,同一问题修理3次,仍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凭保修方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 用户方可以选择退货。 5.6更换后的保修期 更换后的木质门产品保修期自更换结束当日起重新计算,顺延期为2年,由销售方在有效凭证上盖 章、签字确认。 修理、更换后的检验 6.1木质门检验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木质门检验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木质门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单位为毫米 项目 要求及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0~4.5 门扇与上框、侧框间留缝 用塞尺检查 ≤4.0 用钢尺检查,扇量外角 扇对角线长度差 扇表面平整度 ≤2 用1m靠尺和塞尺检查 6.2 外观要求 木质门外观要求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木质门外观要求 项目 部位 要求 透光缝 上缝、侧缝 不允许 闭合面磨损 门扇与侧框、门扇与门扇之间 不允许 装饰面贴面表面、漆饰表面开裂 装饰面贴面表面、漆饰表面 不允许 色差 允许 6.3特殊情况 维修之后,如遇极端情况下造成的木质门开启、闭合不畅,应把木质门保持在开启状态,待恢复到正 常条件下再进行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 行业标准 木质门修理、更换和退货规范 SB/T10726—2012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13)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 网址www.spc.net.cn 总编室:(010)64275323发行中心:(010)51780235 读者服务部:(010)68523946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 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 开本880X12301/16印张0.5字数8千字 2013年2月第一版2013年2月第一次印刷 * 书号:155066·2-24541定价14.00元 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 版权专有侵权必究 举报电话:(010)68510107 SB/T10726-2012 打印日期:2013年3月28日F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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