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行业标准网
ICS 97.180 08 分类号:Y50 备案号:32184-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 4165-2011 纤维储水芯 Reservoirs 2011-05-18发布 2011-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QB/T4165—2011 前言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制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78)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德清县智星实业有限公司、上海豪永特性纤维有限公司、上海市制笔工业研究所、 贝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菲尔创纳特种纤维产品(宁波)有限公司、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卢建设、周振豪、陈景强。 QB/T4165-2011 纤维储水芯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纤维储水芯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直径为4mm~15mm、采用合成纤维材料制成的具有储存墨水功能的纤维储水芯(以 下称为“储水芯”)。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6388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3分类 储水芯按其生产工艺不同,可分为卷包型和挤出型。 要求 储水芯的尺寸和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试验方法 项目名称 要求 Do≤8 Do±0.15 5.1 直径/mm D.>8 Do±0.30 5.1 长度/mm Lo±0.60 卷包型 0.02~0.08 5.1 膜厚/mm 挤出型 0.12~0.30 5.2 吸水率/% 75±5 1.外形圆整、平直; 5.3 外观 2.两端面平整,切口无明显倾斜,纤维无明显外露; 3.卷包型搭口不开裂;挤出型包覆膜无裂缝、无针孔 注:下标为0的尺寸均为公称尺寸。 试验方法 5 5.1 直径、长度、膜厚试验 5.1.1 试验量具 QB/T4165-2011 5.1.1.1 分辨力不低于0.02mm的游标卡尺。 5.1.1.2分辨力不低于0.01mm的千分尺。 5.1.2方法与步骤 5.1.2.1取长度约5mm~10mm的一段储水芯,抽去纤维,沿轴向剪开包覆膜,展开压平,用游标卡 尺测量包覆膜的周长,并计算出直径。 5.1.2.2用游标卡尺测量储水芯长度。 5.1.2.3用千分尺测量储水芯包覆膜膜厚,取三个测量点,计算平均值。 5.2吸水率试验 5.2.1仪器与材料 5.2.1.1 分辨力不低于0.001g的分析天平。 5.2.1.2 秒表。 5.2.1.3 250mL烧杯。 蒸馏水。 5.2.1.4 5.2.2方法与步骤 将待测储水芯逐只放在分析天平上称量m1。 5.2.2.1 5.2.2.2 在烧杯中倒入蒸馏水,高度约为储水芯长度1/3。 5.2.2.3 把储水芯垂直浸入蒸馏水,并同时用秒表计时,逐只进行。 5.2.2.4 在浸泡3min后取出储水芯,并在分析天平上再次称量m2。 5.2.2.5 按公式(1)计算吸水率A。 (1) m2 式中: A 吸水率,%: 吸水后的储水芯质量,单位为克(g); m2 未吸水的储水芯质量,单位为克(g)。 mi 计算结果保留至个位。 5.3外观试验 在2001x~2501x光照度下进行目测。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储水芯的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 6.2型式检验 6.2.1一般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时,应每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d)停产三个月或三个月以上后,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6.2.2型式检验时,应从产品中随机抽取60个以上产品并按第4章所列全部项目逐项检验,每个项目 检验10个样品。检验合格率按单项计算,吸水率合格率为100%,其他项目的合格率为90%。 2 QB/T4165—2011 6.2.3型式检验不合格,应分析原因,找出问题并落实措施,重新进行型式检验。若再次型式检验不 合格,产品停止出厂;待解决问题,型式检验合格后,方可恢复出厂。 6.3出厂检验 6.3.1组批规则 出厂检验批由同一型号或规格的产品组成,批量由负责部门指定,在允许的情况下,应与生产方协 商后确定。 6.3.2抽样 产品出厂应逐批进行抽样检验,抽样计划按GB/T2828.1执行。 6.3.3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的项目、不合格分类、试验方法、抽样方案类型、检验水平(IL)、接收质量限(AQL) 按表2的规定。 表 2 抽样方案类型 检验水平(IL) 检验项目 不合格分类 试验方法 接收质量限(AQL) 0.65 吸水率 A 5.2 5.1 1.5 直径 长度 5.1 一次 S-3 1.5 B 膜 5.1 1.5 厚 外观 5.3 4.0 C 6.3.4判定规则 批质量的判定根据GB/T2828.1按单项不合格品百分数表示。只有当产品同时达到规定的接收质量 限时,该检验批方可判合格。出厂检验不合格批,应退回生产部门进行100%的整理和返工,整理和返 工后可再次提交检验,对再次提交批应采用相应的加严检验抽样方案。若再次提交批仍不合格,则该批 产品不合格。 6.3.5批检验后的处置 出厂检验合格批产品应附有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 7.1.1储水芯包装袋内应有合格证,标明产品名称及商标、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型号或规格、执行标 准编号、生产日期(年、月)、:保质期、数量等。 7.1.2运输包装上应有产品名称及商标、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产品型号或规格、执行标准编号、重 量、体积、内装产品数量、生产(出厂)日期等标志。 7.1.3各种标志应明显清晰。运输包装上的图示标志和收发货标志应符合GB/T191和GB/T6388的 规定。 7.2包装 7.2.1运输包装可将产品用塑料袋包装后放入纸板箱内。 7.2.2运输包装的包装材料应适应长途运输的需要。 7.3运输 7.3.1产品经运输包装后,可使用常用的交通工具运输。 7.3.2运输时应防止雨淋受潮,并防止与腐蚀气体或挥发性有机溶剂混杂堆放。 3 QB/T4165-2011 7. 4 贮存 7.4. 1 产品应贮存于干燥并通风良好的仓库中,贮存温度0℃~40℃,相对湿度不大于80%。 7. 4. 2 保质期自生产日期起为一年。 QB/T 4165-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 轻工行业标准 纤维储水芯 QB/T4165-2011 *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地址:北京东长安街6号 邮政编码:100740 发行电话:(010)65241695 网址:http://www.chlip.com.cn Email:[email protected] 轻工业标准化编辑出版委员会编辑 地址:北京西城区月坛北小街6号 邮政编码:100037 电话:(010)68049923 * 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书号:155019·3535 QB/T4165-2011 印数:1-200册

.pdf文档 QB-T 4165-2011 纤维储水芯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7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7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QB-T 4165-2011 纤维储水芯 第 1 页 QB-T 4165-2011 纤维储水芯 第 2 页 QB-T 4165-2011 纤维储水芯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人生无常 于 2025-12-16 16:28:19上传分享
友情链接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