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行业标准网
ICS 03.100.20 SB A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SB/T10688—2012 二手货(旧货)经营企业经营管理规范 Second-hand goods (Used goods) opcration and management standards 2012-03-15发布 2012-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 SB/T10688—2012 目 次 前言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经营场所要求 设施设备要求 6经营管理要求 7 安全管理要求 附录A(资料性附录) 二手货重要商品目录 附录B(规范性附录) 二手货交易台账内容 附录C(资料性附录) 二手货标识 SB/T10688—2012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二手货标准化技术专业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旧货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殿宗、曾建生、曹建波。 I SB/T10688—2012 二手货(旧货)经营企业经营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二手货(旧货)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经营设施设备和经营活动管理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各类二手货(旧货)经营企业,包括二手货(旧货)经营 公司、二手货(旧货)商店。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0001.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T21667二手货品质鉴定通则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R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JGJ481988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二手货(旧货)经营企业 secondhandgoods(usedgoods)managemententerprise 3. 1. 1 二手货(旧货)经营公司 secondhandgoods(usedgoods)managementcompany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二手货(旧货)收购、销售、维修、加工、翻新或进出口业务的企业。 3. 1. 2 二手货(旧货)商店 secondhand goods(usedgoods)store 主要经营某类或多类二手货的,有独立经营场所的企业法人。 注:包括二手货(旧货)调剂商店、调剂中心;积压物资调剂商店、调剂中心。 4经营场所要求 4.1新建二手货(旧货)经营企业选址应符合本地区的城市建设规划、消防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要求。 4.2 主体建筑应为正式建筑,并符合JGJ48一1988及GB50016的有关规定。 4.3应设有人员和货物专用出入口。主要出人口前,应留有适当的集散场地。 4.4宜有专用停车场或车位,面积应满足企业经营需要,并应符合消防通道的有关规定。 4.5各种标识应齐全、明确,符合GB/T10001.1的规定。 4.6 应设紧急疏散通道和应急门,并保持畅通,以确保遇意外事件时能快速疏散人员;通道中安全标识 1 SB/T10688-2012 应明显规范,通道最小净宽度应符合JGJ48一1988中3.2.3的规定,并不得堆放任何物品。 4.7维修车间应在卖场之外且与居住区保持安全距离。 4.8仓储设施应远离用电设施。 4.9宜提供相应的休息场所和相关服务设施。 5设施设备要求 5.1多层建筑宜设客用电梯或自动扶梯,自动扶梯应符合JBJ48的有关规定。 5.2实场宜设有通风或空调设施 5.3应按照GB50016中有关规定配置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器材,灭火器的配备应符合 GB50140的有关规定,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5.4应配备与经营环境相匹配的安全监控设施设备。 5.5应配备有效的通讯设施设备并保证与外界的信息通畅,同时应配备适合二手货上网公示的专用计 算机。 5.6应配备与二于货品质检验相适应的设施设备,以及验证、验钞等相应的设备,并按照有关管理部门 的规定进行管理。 5.7经营场所宜配置无障碍设施。 5.8应有垃圾收集和分类处理设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应符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 管理条例》的规定。 6经营管理要求 6.1执证上岗 人员上岗证》。 6.1.2二手货(旧货)鉴定估价员,有一年以上二手货(旧货)经营经验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 二手货(旧货)鉴定估价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6.1.3二手货(旧货)鉴定估价师,有三年以上二手货(旧货)经营经验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 二手货(旧货)鉴定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6.2验证登记和交易记录 6.2.1建立验证登记制度,收购附录A中所列的物品时要查验并登记出售人的身份证明或查验处理 二手货(旧货)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6.2.2建立交易记录制度,要将收购、销售附录A中所列的二手货的基本信息登记在台账(见附录B) 上备查。 6.3商品质量管理 6.3.1建立商品品质鉴定制度,由具有鉴定估价资质的人员负责对商品品质进行鉴定和价格评估、登 记备案。二手货(旧货)商品质量鉴定应符合GB/T21667的规定。 6.3.2建立售后服务和商品保修制度,应当提供自交易日起不少于3个月的保修(交易双方另有约定 的除外)。 2 SB/T10688—2012 6.4商品网上公示 附录A中所列的二手货,在销售前应将其基本信息通过“中国旧货网”上进行公示。 6.5张贴旧货标识 附录A中所列的二手货(旧货)及其他二手电子产品销售前,应在商品的显著位置张贴中国旧货行 业协会统一印制的旧货标识(见附录C),以区别二手货或非二手货,保护交易双方的权益。 6.6不得经营的物品 6.6.1赃物:通过盗窃、抢劫、诈骗等违法手段获得的物品、走私物品以及来历不明物品。 6.6.2产权不明晰的物品: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查封的物品、抵押中的物品、出售人无权处分 的物品。 6.6.3废品:已经失去自身原有使用功能且无法修复的物品或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条件的物品。 6.6.4涉密物品:记载有国家秘密或内部信息的物品。 6.6.5禁止进口的物品:国家明令禁止进口的物品。 6.6.6 其他违禁品:法律、行政法规明令禁止经营的物品。 7安全管理要求 7.1设施设备检修和维护 建立设施设备检修利维护制度,应配备持证电工,定期检查电路、用电设施和用电安全。 7.2消防安全、检查和监督 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和监督制度,应明确消防安全负责人,应对员工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和技能培训。 7.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且保证能迅速启动。 7.4治安安全管理要求 7.4.1建立治安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卫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7.4.2建立治安协查制度,发现可疑商品、可疑人员及时与公安部门联系并妥善保管证据。 3 SB/T10688—2012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二手货重要商品目录 A. 1 二手手机 A. 2 二手照相机 A. 3 二手手提电脑及计算机软件 A, 4 珠宝类(含手表),包括宝石和贵金属 A. 5 二手自行车 A.6 收藏品(书画、雕刻、工艺品等) A.7 二手摄像机 A.8 二手乐器(钢琴除外) A.9 二手建筑、工程机械设备 A. 10 二手纺织设备 A. 11 二手农业机械 A. 12 二手医疗设备 A. 13 二手市政环卫机械 A. 14 二手矿山机械 A. 15 二手食品机械 4

.pdf文档 SB-T 10688-2012 二手货 旧货 经营企业经营管理规范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0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0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SB-T 10688-2012 二手货 旧货 经营企业经营管理规范 第 1 页 SB-T 10688-2012 二手货 旧货 经营企业经营管理规范 第 2 页 SB-T 10688-2012 二手货 旧货 经营企业经营管理规范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人生无常 于 2025-12-14 12:06:38上传分享
友情链接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